不当得利具体指的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作者:流年 | 创建时间: 2023-05-02
不当得利具体指的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请输入描述

替换高清大图

网友咨询:

前两年因为朋友不会用网银转账,他在向另外一个刘姓朋友借了50万,钱打到了我的账户上然后朋友出了借条给他,我再按朋友的要求把50万分5次打到了一家建材公司的账户上,现在朋友做生意亏本破产了,原来借钱给他的刘姓朋友得知我的朋友已经无力还钱,于是不告我的朋友反告我,说我是不当得利,我要我的朋友出来到法院说清楚这事,他说写给刘姓朋友的只有一张借条如过对方不拿出来他也不能证明这是他们的借贷关系,现在对方一口咬定我的不当得利,我现在手上也没什么证据能证明我的清白,请问我该怎么办?

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蒋文娟律师解答:

您好,可以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请输入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基于此项法律规定,在得利人与受损人之间便产生了以利益返还为内容的债权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损人为债权人,享有请求得力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蒋文娟律师普法: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二)他方受有损失。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

请输入描述

替换高清大图

蒋文娟律师补充: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可见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

蒋文娟律师提醒:

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如赠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即包括取得利益时没有依据,也包括利益取得时有依据,尔后该依据消灭。如果买卖被撤销,一方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符合什么条件才算自首?自首会减轻刑事处罚吗?

企业破产会牵连为该企业提供担保的企业吗?有什么影响?

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有哪些?各有什么利弊

试用期满,单位不按约定涨工资合法吗?是否有法律风险?

探望子女受阻怎么办?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刑罚上的附加刑包括什么?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同学之间借钱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跟聊天记录可以要回钱吗?债务人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我该怎么要回债务?

打架会被刑事拘留多少天?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犯罪是什么?法律上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婚后可以订立婚前财产约定吗?夫妻财产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

没还完房贷的房子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

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慎重选择吗?

女方被起诉离婚应该准备什么材料?离婚理由事实证据有哪些?

什么证据材料符合诉讼离婚的标准?怎样才是合法证据呢?

我们常说的经济适用房是什么?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进行交易?

吸收犯是什么意思?吸收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婚内一方出轨抚养权会怎么判?争取抚养权证据有哪些?

商品房逾期交房纠纷怎么处理?商品房逾期交房如何维权?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

净身出户有法律依据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出现交通事故是否一定会理赔?哪些属于不予理赔的情形?

哪些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公证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结婚有没有条件?法律对此有没有详细的规定?

企业如何防范商业欺骗?企业对商业欺骗需怎样防范?

离婚后如何确定子女的监护人?子女的监护人可以变更吗?

用自己名义帮人贷款买车的隐患有哪些?要拒绝吗?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又是怎样的?

企业再次录用的员工,调岗后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吗?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限是什么?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