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写的书,婚后出版,这稿酬该怎么分?是否就是共同财产?

作者:哈哈小脸 | 创建时间: 2023-04-26
婚前写的书,婚后出版,这稿酬该怎么分?是否就是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法妞网友咨询:
婚前已经取得稿酬,婚后稿酬到手,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左广红律师解答:
算共同财产。一般我们所说的婚前财产,是指以登记制度为界定所有权标准的不动产而已。而现今存款这类资产由于具有特殊的流动性,因此一般不会做个人或者共有财产认定,一律视为共有。除非你们刚结婚几天就离婚,这样认定流动资产才有比较可靠的依据。

左广红律师补充:

需要分情形确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知识产权收益包括已得收益和期待得到的收益,当然,这种期待得到的收益是将来可以明确取得的收益。如果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和出版社签订了合同,关于稿酬的约定也是明确具体的情形,离婚时即使书还未出版,这笔稿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但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对于自己写的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不能确定是否会出版并取得稿酬的情况,则不属于将来“可以明确取得的收益”情形,那么这笔稿酬可以看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很难支持另一方关于这笔稿酬要求分割的请求。

左律师结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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