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作者:彼岸花开 | 创建时间: 2023-07-23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款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款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但是,是否所有的民间借贷都是一样的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合同无效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也存在无效的情形。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宋东峰律师解答: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宋东峰律师补充:

1、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2、在民间借款合同关系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款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还可依法予以制裁。

3、民间借款合同中规定有复利条款。根据前述有关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民间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属于复利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在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均不受合同法保护。

4、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为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

宋东峰律师总结:

如果出借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出借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出借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电瓶车带人一般罚款多少?电瓶车违规如何处罚?

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吗?离婚协议书的写法是怎样的?

租期内商铺拆迁,要想获得补偿应该怎么办?

拒交物管费,会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未享受服务业主是否可以拒绝物业费?这种情况法院会支持吗?

凭身份证免费领电话卡还送手机的活动,是否安全?如何避免损失?

买房房主不过户现在房子空着,能住进去吗?

申请取保候审要交多少保证金?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如何?

离婚后按揭房产如何处理?离婚后房产过户怎么办手续?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这些知识你应该知道。

父母离婚后孩子成年后有责任照顾无抚养权的一方吗?

如何与服刑人员离婚?与服刑人员离婚是需要特别的限制吗?

调解无效应予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婚姻律师如何参与离婚调解?

律师详解离婚纠纷:离婚纠纷中的抚养权归属是怎么确定的?抚养权归属具体都怎么规定的?

凡是在室内发生的抢劫犯罪都是入户抢劫吗?

给子女买房需要注意什么?如何防止离婚后房产归别人!

刑法常说的无罪推定是什么意思?无罪推定的规定是什么样子的?

24岁的人有20万欠款该如何处理?

在遗嘱中处置了对象的财产,是否有效?这样会发生继承吗?

同业拆借是什么意思?同业拆借的规定又有哪些?

涉嫌赌博罪已被取保候审,一般会判多久?

董事会以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开除总经理是否合法?

解惑离婚纠纷:该出手时就出手?还是隐姓埋名收集证据?

嫁妆是否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嫁妆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方出轨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会判吗?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损害赔偿是否一定要非过错方提出?过错方是否也可以提?

违反劳动法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合同?无效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邀请招标的程序有哪些?邀请招标的程序原则上要经过哪些阶段?

如果你被路边小女孩强行要求买花,会怎样处理?

张小雷被移送审查起诉,罪名为何变为集资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