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的程序有哪些?邀请招标的程序原则上要经过哪些阶段?

作者:神奇的周 | 创建时间: 2023-05-21
邀请招标的程序有哪些?邀请招标的程序原则上要经过哪些阶段?

采用议标程序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向二家以上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法律咨询:

邀请招标的程序原则上要经过哪两个阶段?

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穆鹏祥律师回答:

第一阶段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供应商资格标,第二阶段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所有供应商前来投标。

穆鹏祥律师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穆鹏祥律师补充:

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穆鹏祥律师补充:

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如果你被路边小女孩强行要求买花,会怎样处理?

张小雷被移送审查起诉,罪名为何变为集资诈骗罪?

因交通肇事罪判缓刑,在考验期内可以出国旅游或工作吗?

离婚抚养权归属怎么解决?离婚时没要孩子现在还能起诉要回吗?

四分利息算高利贷吗?高利贷是犯法吗?

哪些财产是婚前财产?生活中怎么认定哪些财产是婚前财产?

2018最新法规:欠钱再不赶紧还,或将有坐牢的风险

老板能否“任性”加班?企业引以为傲的“加班文化”是否合法呢?

物业违反规定扩大收费,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法院会支持吗?

交通事故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后,如何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企业债务融资是否有风险?如何防范企业债务融资的风险?

以索要非法赔偿为由抢劫他人财物应当如何定性?

离婚时房产贬值是否还可以分割?房产贬值该如何分割?

继承人在遗产分割时死亡,该怎么办?是否还能继续留得遗产?

企业申请破产,其子公司必然破产吗?

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是什么?被裁减人员有哪些权利?

过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是否构成犯罪?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是否可同获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

买了房子也会“跑走”?购房合同都会有哪些陷阱?

外卖员突然拳打就餐女童,怎样看待此事?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先举行了婚礼后领证,婚姻效力如何认定?婚姻效力能否从举行婚礼时起计算?

亲子鉴定该如何做?做亲子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我老公涉嫌开设赌场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再进行委托?再进行委托的方式是否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并没有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法律是否支持?

小区里的车位,车库是属于开发商还是业主的?法律对这些产业是怎么规定的?

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可能会招惹到什么麻烦?

为买房能进行假离婚吗?假离婚买房有什么法律后果?

拖欠工资款能否算利息?欠薪利息是否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