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认定是否仅凭劳动合同呢?劳动关系应该怎样认定?

作者:流年 | 创建时间: 2023-03-28
劳动关系的认定是否仅凭劳动合同呢?劳动关系应该怎样认定?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网友咨询:

老王为本市房山区农村户口职工,在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工作,签有劳务协议,单位未给缴纳社会保险,并让老王签订协议,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老王问此合同是否为劳动合同。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如果老王签的东西上写的是“劳务协议”,那么就是劳务合同,如果写的是“劳动”两个字,就是劳动合同。

如果是劳动合同的话,单位是法律强制性要给职工缴社保的。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单位,非法用工单位和外国企业以及其在华分支机构不具有主体资格合法性。自然人由于不是用人单位,也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雇主依据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命令和指导,劳动者必须服从。如果法院发现双方之间的关系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则会认定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不论双方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雇员的工作是雇主整体工作的一部分,雇员是这个集体的一份子,即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劳工属于雇主组织的成员,其劳务给付行为构成雇主事业经营整体的一部分,为事业生产过程中必要的一环,而非只是雇主事业经营的附属。

法妞结语: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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