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肇庆市肇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
用于下列公共场所: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沐浴场所;理发店、美容店(不含医疗美容)、美甲店等美容美发场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游艺厅(室)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健身室等体育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交流场所;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等购物场所;8)候车(含地铁)室、候船室等公共交通等候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