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怎样才会成立?

作者:哈哈小脸 | 创建时间: 2023-07-18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怎样才会成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所规定: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李明莲律师以案说法:

张先生于2003年4月进入某建材公司任生产管理部经理,因该公司销售的产品系委托某装潢材料公司加工,建材公司派遣张先生进入装潢材料公司监督产品的质量和管理产品,同时根据建材公司的指令收发货物。建材公司与张先生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张先生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2006年8月建材公司以公司即将解散为由,逼迫张先生离职。张先生随即向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张先生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建材公司补缴2003年4月至2006年8月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金,及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未提前通知替代金。建材公司辩称,张先生系装潢材料公司的生产厂长,建材公司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不同意其诉请。庭审中,张先生虽拿出众多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但因缺乏相应的证明力,难以证明待证事实,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张先生的诉请。张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现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明莲律师评析: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义务的前提必须是双方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张先生与建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也是决定张先生的诉请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的关键因素。《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之所以那么规定,主要是因为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便于随时终止劳动关系,逃避种种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而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仅以口头形式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具体的权利义务。但是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口头协议无效,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27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因此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也予以保护。只不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应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李明莲律师支招:

劳动者如何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呢?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李明莲律师总结:

劳动者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必须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张先生称其与建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在庭审中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建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而承担败诉后果。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一套房子的产权是7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上半年退休和下半年退休,退休金一样吗?

为让儿子落户香港假结婚,法院判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签劳动合同有哪些隐患?没签劳动合同有哪些隐患?

孙杨三拒安踏,你觉得孙杨应该如何应对?

计件工资制度是什么劳动报酬制度?计件工资制是否合法?

2018年退休人员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费吗?发放标准是多少?

隐名股东股权如何转?隐名股东股权应满足哪些特定条件?

劳动合同约定中的12个典型错误

家人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探望吗?

结婚买房女方建议男方出30万女方出20万,合理吗?

婚前男方的名字想加到我的房产证上,以后房子归谁呢?

如何延长债权债务诉讼时效?债权债务怎么延长诉讼时效?

以物抵债取得的房产能赔偿吗?以物抵债取得的房产怎样索赔?

我国各地通行掌握的招标限额大致有哪些?

贼半夜行窃主人的鹦鹉吓得贼失足坠亡,主人要负责吗?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借条写不对不生效吗?

房东涨价租客搬走,为何房东降价都租不出去?

张馨予突然宣布结婚,怎样看待此事?

用人单位裁员,该怎么赔偿员工?

为什么养鸡的不吃鸡、养猪的不吃猪、养鱼的不吃鱼、种菜的不吃菜?

对方辱骂还了耳光赖在医院不出来该怎么办?

醉驾交通肇事自身也受重伤如何处理?醉驾肇事两方都受伤是否从轻处理?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离职时可获赔偿金吗?

被小区内狗咬过后毒死六只狗被判刑三年怎样看待此事?

叫板每次存一元而且要存几百万的男子最后怎么样了?

与项目部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何和无赖的男人办理离婚手续?

退休后医保卡每月返多少买药钱?

在公司受了工伤,鉴定为10级,主动离职的话还有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