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已满 16 周岁的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
未满 16 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办理。
办理材料
要携带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
未满 16 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材料。
办理流程
填写材料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采集信息 申领人于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
缴纳工本费并领取回执 在身份确认信息确认无误以后,可以缴纳工本费,并领取办理回执。
领取身份证 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点领取身份证。 也可以在办理时选择快递送达。
办理地点
申领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2:30-5:30;周六:9:00-16:00
办理费用和时限
办理费用:收取 40 元工本费
办理时限:申请办理成功 60 个工作日后,也可以办理加急快递 12 天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