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居住在本国境内的 16 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尚待领取居民身份的。
原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的居民,需要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的。
办理材料
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
两张近期符合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办理流程
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领取临时身份证申报单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持户口薄及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申报单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分局户政窗口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分局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开具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申办人员凭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于三个工作日后到分局户政窗口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申领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2:30-5:30; 周六:9:00-16:00
办理费用和时限
办理费用:10元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