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处理

作者:没什么大不了 | 创建时间: 2023-04-15
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处理

1、处理纠纷,提供证据很重要。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有4倍的限制。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谋取高利。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有无约定利率争议的处理。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定期无息借贷的处理。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违法借贷行为的处理。

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保证责任的处理。

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与合伙组织发生借贷纠纷的处理。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扰乱法庭秩序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是什么

哪些行为构成扰乱法庭秩序?扰乱法庭秩序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办完离婚手续后还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解除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公式?

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是什么

法定遗产继承的时效是多久?遗产继承怎么办理公证手续?

在法院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

解除合同赔偿双倍需要哪些条件?公司解除合同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轻伤怎样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

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

买房贷款注意哪些情况

经济补偿金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内部股权转让条件

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准予离婚?

车祸医疗费由谁承担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是怎样的?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是如何保护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样的

上班途中事故算工伤吗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该如何进行申报

独生子女还有补贴吗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是怎样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内容有哪些?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是什么

怎么承包农村土地

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保险理赔纠纷怎么处理

遗产继承权放弃要注意什么问题?怎么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

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况?过失犯罪中存在帮助犯吗?

延迟退休体力劳动者吃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