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a.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购买公有住房; b.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c.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d.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e.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f.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廉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