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老金证明(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费、养老待遇等);
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出示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有他处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属孤寡老人、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转业复员军人以及受到当地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提供相关证明;
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