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是否还能给劳动者发工资?这种情况劳动者该怎么办?

作者:国际小甜 | 创建时间: 2023-06-14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是否还能给劳动者发工资?这种情况劳动者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法妞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无效,单位以此为由不发给劳动者工资,是否合法?

马良书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阅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在实务中,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通常分两种情形考虑,一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基于劳动者的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无论是哪种情形,有过错的一方如果因过错造成对方损失的,都应当就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马良书律师补充:

此种情况下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果双方约定的报酬高于用人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水平的,除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外,劳动者已经给付劳动的,劳动报酬按照实际履行的内容确认。对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不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以及其他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同时还要对其给予相应的制裁。

马律师结语:劳动合同无效是与劳动合同有效相对而言的概念,劳动合同依法成立,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无效劳动合同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责任者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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