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认定是职业病?职业病又会享受到哪些福利?

作者:烟中隐约闪现 | 创建时间: 2023-05-21
怎样才能认定是职业病?职业病又会享受到哪些福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法妞网友咨询:
职业病是怎么鉴定的,怎么才算是得了职业病

李小青律师解答:
到当地有职业病诊断的医院做鉴定,属于职业病的,就属于工伤,按照工伤待遇
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李小青律师补充: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物质引起的疾病。因工负伤,顾名思义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无论是职业病还是因工负伤,都与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安全制度或者劳动保护制度不尽完善有关,发生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作为用工组织者和直接受益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一旦发生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可能造成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此时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将会给劳动者的医疗、生活等带来困难,因此,对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李律师结语: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哺乳期可以离婚吗?哺乳期提起离婚诉讼有限制吗?

雇员司机出事故主责,雇主是不是可以免责?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18丧葬费及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未经丈夫同意做了流产,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丈夫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国外的遗产该如何继承?国外遗产的继承地点是如何确定的?

离婚后孩子归属问题如何解决?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房改房究竟是什么?我国关于房改房的规定又是什么样的?

债务抵消和债务免除有区别吗?债务抵消和债务免除的区别是什么?

婚后父母付首付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受到人身损害赔偿那么少?人身损害赔偿有何标准?

对那些即将报考法学院的孩子们,一切都是未知的可能

假离婚是什么?假离婚有哪些风险?

养老金上调与工龄挂钩,工龄38年可以上涨多少?

第二次离婚可以拿到抚养权吗?女方获得抚养权的条件有什么?

借条应该如何写?哪些借条打不赢官司?

长生疫苗事件会导致高俊芳一家破产吗?

因夫妻一方有婚外情而起诉离婚的,法院会怎么判?

故意伤人致死和故意杀人致死在刑法上有什么区别?

领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补领与补办结婚证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许多老百姓说“城市打黑从整顿物业开始”?

工厂三年一签合同是否违法?

消费者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企业应如何有效催收账款?企业催收账款的法律技巧有哪些?

用人单位需要履行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劳动者的基本要求又有哪些?

非户主是否可以补办户口?补办户口是否有规定?

什么样的车辆是达到报废标准的?如果出售这些车辆会怎么处罚?

传销组织罪如何受到法律的制裁?一般法律会怎么判?

食品非法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该如何认定?如何判断一种物质是否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怎样要彩礼才算是不违法?彩礼的数目是否有规定呢?

只有什么身份证可以办理起诉离婚吗?诉讼离婚所需材料以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