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国内企业 1.查验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纳税人申请或其他单位部门介绍信
外企1. 外国企业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各种形式劳务,需开具境外公司所得税完税证明的: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应说明:A、境外公司名称;B、支付金额;C、与境外公司结算情况) (2)《外商承包工程作业税收认定表》或《外国企业提供劳务税收认定表》复印件 (3)已完税凭证复印件(通用缴款书应附申报表复印件)
2.从我国境内取得租金、利息、专利权使用费等费用的外国企业,需开具境外公司所得税完税证明的: (1)《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税收认定表》复印件 (2)已完税凭证和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3.在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将税后利润分给境外投资者,需开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单》的:
3.在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将税后利润分给境外投资者,需开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单》的: (1)企业申请报告(应说明:A、注册资本;B、外方投资企业名称;C、投资比率;D、开业时间;E、获利年度) (2)完税凭证复印件 (3)分利所属年度汇算清缴通知单复印件
准备好以上所提到的证件及资料。带着准备好的证件及材料到纳税人当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