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装饰物该怎么办?这些装饰物的现值损失该如何认定?

作者:清风拂面 | 创建时间: 2023-06-22
房屋租赁的装饰物该怎么办?这些装饰物的现值损失该如何认定?

添附作为取得所有权的基本方法之一,是一种基本的民事制度。添附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中所规定的取得财产权的重要的方法和制度。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加工三种方式。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不同财产互相渗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紧密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新的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添附有动产与动产的附合、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涉及的装饰装修物,主要指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

法妞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中装饰装修怎么处理
邢鑫律师解答:
双方约定,装修会花费多少钱,装修后对物业的价值有何体现。因此可以要求业主免租,或业主也出一部分钱装修。主要是双方约定了,最好把约定的写入合同

邢鑫律师补充:

所谓装饰装修物的现值损失,是指附合装饰装修物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尚存在的实际价值。确定装饰装修物现值损失不需要考虑租赁期限的长短,只应考虑承租人在合同无效时,对该装饰装修的实际使用时间,即按照承租人已使用的时间进行折旧,而不能考虑按租赁期限进行分摊。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时,无论是折价补偿或按过错分担损失,均应按折旧后的现存价值确定。理由在于,租赁合同无效,双方关于租赁房屋的约定全部无效,其中包括租赁期限,故不能按照约定的租赁期限分摊费用。同时,确认合同无效时,承租人可能已实际使用了房屋,故也不能按其实际支出的装饰装修费用来确定。实践中,确定无效租赁合同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现存价值,一般采用鉴定方法。

邢律师结语:善意添附和恶意添附的区分不影响添附所有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恶意添附,有可能因为侵权行为而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协议离婚现在后悔了怎么办?协议离婚确定后还能再反悔吗?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如何办理?

想要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在一个公司干了二十年,离职能有什么补偿?

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无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是这样吗?

紧急避险过当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吗?

什么是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分为哪几种情况?

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到底有什么关系?死刑的立即执行和死缓还需要相互转化吗?

企业裁员应如何裁?企业裁员哪些人不能被裁?

涉外婚姻如何登记?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非法征地用地是否构成犯罪?非法征地用地的规定是怎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证件之类的?这样做是否合法?

欠债人突然死亡,那欠的债怎么办?

调岗前夕,怀孕请假不来了,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与怀孕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是有相关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需进行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补偿标准是什么?

男方出轨女方要求20万赔偿金合理吗?婚外情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没有离婚是否可以进行分割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是否有规定?

企业丧葬费抚恤金是如何规定的?企业丧葬费抚恤金的规定有哪些?

物业合同应该和谁签订?物业合同只由业主委员会签订是否合法?

怎么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协议有哪些特点?

父债是否一定要子还?什么情况下“父债”必须要“子还”?

夫妻吵架男方容易动手如何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后还债是否有顺序?公司破产后按什么顺序还债?

崔永元手撕范冰冰?利用“阴阳合同”逃税究竟会否追究刑责?

房屋出租后的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谁来缴纳?出租后费用的缴纳是否有规定呢?

婚内财产经双方协议,没有经过公证是否有效?

被撞成残疾,赔偿金该如何索要?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是属于什么性质的?这种性质的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继承呢?

股权变更对于股权转让是否有影响?股权变更对股权转让有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