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借名购房会发生什么样的法律风险?

作者:小橘猫 | 创建时间: 2023-06-12
借名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借名购房会发生什么样的法律风险?

由于国家户籍政策、限购限贷等遏制房价过快增长的政策出台,借用具备购房资格者名义的“借名买房”方式浮出水面。借名购房合同又称隐名购房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借名人)经他人(出名人)的同意,将其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于他人名下。当事人选择订立借名购房合同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为了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有为了规避限购政策,也有为了规避信贷政策等。在借名购房情形中,房屋虽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其为形式上所有权人,但真正所有权人则为借名人,在法律形式和实质内容之间形成“虚”与“实”的法律关系。

网友咨询:

借名买房 房子究竟算谁的

唐小五律师解答:

房管局是不知道也不管你是借名还是自己买的,他 只管谁了办理手续,提供的谁的资料,写上谁的名字就算他的,至于借名者与被借名者之间的关系你们自己要处理好,比如说签订好协议,估计不能公证,那么最好有见证人,然后实际购房者要好所有的相关手续的单据,比如付款单等可以证明是借名购买的资料。

唐小五律师补充:

在借名购房中,涉及双重法律关系:一为内部关系,即借名人和出名人之间的借名购房合同关系;二为外部关系,即借名人或出名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形成其和第三人的买卖合同关系。应注意的是,借名购房合同不是信托合同。在信托合同中,受托人不仅取得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且其对信托财产有积极管理和处分的权利;而在借名购房合同中,借名人对财产仍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此外,借名购房合同也不是通谋虚伪表示。判断借名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关键问题在于其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可分为效力型禁止性规定和管理型禁止性规定,两者区分标准在于是否违反了公共利益。前者因违反公共利益无效,后者与公共利益无涉,应为有效。对此,应根据当事人订立借名购房合同的目的而区分判断:如果当事人订立借名购房合同的目的在于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则其因违反公共利益而无效;倘若其目的在于规避限购政策或信贷政策,因其未违反公共利益,应为有效。

借名人为真正的所有权人,其有权处分登记于出名人名下的房屋。借名人可通过举证其为真正权利人,而请求出名人将房屋移转登记给借名人。认定真正权利人的依据主要有:房屋产权证书保管情况、房屋购房款及相关税费的支付凭证、长期控制和占有房屋的事实等。在借名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情形,借名人既可请求出名人将房屋过户自己名下,继而再登记第三人名下,也可以让出名人直接转移登记给第三人。

唐律师结语:无论是善意的卖方或是善意的买方,都会存在风险。提醒大家注意,即便实际购房人与名义产权人双方之间借名的合意真实存在,但借名购房的目的在于规避限购、限贷的政策、法规,此行为亦属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切勿以身试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购房投机行为存在巨大风险,诚信购房,方能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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