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注销税务登记
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原税务登记机关审核、录入资料,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注销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如未按规定时限,则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原税务登记机关进行清算,主要有以下内容:审核纳税人是否已办结下列涉税事项: (1)取消相关资格认定 (2)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 (3)结存发票作验旧、缴销处理 (4)办结申报事项 (5)防伪税控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交回防伪税控设备 (6)未结案件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实地清算,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通过以上审核,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其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经系统录入注销登记信息,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