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双倍赔偿?

作者:活力源 | 创建时间: 2023-03-28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双倍赔偿?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网友咨询:

我于07年11月份进入该公司,于08年2月份转正,因为该公司是外企,所有手续办的相当齐全,包括各种保险以及劳动合同。但由于公司5月份单方面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能得到双倍赔偿?该公司人事部确说只能给我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和一个月的工资补偿,请问他给我的答案是否合法?

河北宣威律师事务所郭建钊律师解答:

你好:

1、关于双倍赔偿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关于经济补偿

如单位提前30天通知你,则按你的工作年限给你补偿,因你工作不到半年,按半个月补偿。

当然单位也可以不用提前30天通知你,但除了按上述工作年限补偿外,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根据单位的答复,推断可能属于后者情况。

郭建钊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郭建钊律师,四川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邢台市政协常委,市政府专家法律顾问,精通公司法务、金融证券、投融资、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方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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