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方法
携带植物及植物产品入境 携带植物(或植物产品)入境,应事先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入境时,携带人应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提前输出国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及相关许可证,填写《报检单》接受检疫。
禁止携带入境的动植物物及其产品 有关禁运物品的名称请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或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咨 询。如因特殊需要携带上述名录中所列物品入境,须于入境前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理特许审批,并提前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