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叫无效婚姻?法律对此是否有规定?

作者:小胖吴 | 创建时间: 2023-08-11
什么才叫无效婚姻?法律对此是否有规定?

无效婚姻是因为在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前提下应运而生,一些人对婚姻法律效力缺乏认识,而造成早婚、近亲结婚、包办买卖婚姻、换亲结婚不登记等违法婚姻,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这种情况十分突出。婚姻无效制度的确立,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违法婚姻的时候有明确充足的法律依据,进而改变了以前违法婚姻解除后果等同于合法婚姻解除后果的状况,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冲突,从而维护了中国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友咨询:

什么是无效婚姻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无效婚姻法律制度历来是婚姻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有些国家的法律中已经有无效婚姻的规定。婚姻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妞结语: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婚姻法规定的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重婚的有几种表现?构成重婚的情况有哪几种?

医疗事故是否可以进行调解?医疗事故调解所需的材料是什么?

代位继承究竟是什么意思?其法律条件是什么?

宅基地是否可以进行交易?对于农村的宅基地是怎样规定的?

学校侵权的责任如何认定?法律对此是否有规定?

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配?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校园贷指的是什么?如何警惕校园贷?

二手房屋交易需要手续?二手房转让程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如何进行清算?

2018公司法:公司会计侵占职工的钱违法吗?公司侵占职工工资怎样定罪?

担保人是否有条件?究竟怎样才可以当担保人?

“性权利”是什么?哪些可以作为“性权利”遭到侵害的证据?

如何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法律求助?

婚姻的具体条件是什么?具体法律又是什么?

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80%合理吗?试用期工资中的80%如何理解?

房产的继承指的是什么?哪种方式最有利?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谁申请登记?如何出具买房的出资证明?

缓刑是否还需执行?法律对此又是怎么规定的?

父债是否应该子女偿还?父债应该如何偿还?

再婚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再婚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什么叫个人独资企业?怎样才会被叫做个人独资企业?

遗弃罪的构成是什么?遗弃罪法律又是什么样的?

公司注销,员工是否有补偿金?注销时有哪些程序?

劳务派遣员工是否也有经济补偿金?劳务派遣员工什么时候可以有经济补偿?

职工患精神病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精神病公司能开除吗?

2018婚姻法:可以让对方支付“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吗?

租房定金是有什么具体作用的?租房定金是否可以返还呢?

怎么认定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签了离婚协议就算离婚了吗?协议离婚反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