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作者:滴水穿石 | 创建时间: 2023-04-13
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活动不断增多,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和社会主义法制的不健全,公民交往时的不诚信现象时有发生,通过转移、藏匿、毁灭财产等手段逃避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矛盾呈多元化上升趋势,利用法律维护权益成为公平解决矛盾的主要手段,尤其是立案登记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民事案件激增,如何有效利用诉前保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成为人民法院面临的问题。诉前财产保全主要目的在于,在等待利害关系人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则可能由于时间的滞后而使其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及时便利的救济手段。

网友咨询:

如果我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定要立案才可以吗??

我知道被告人的身份证号和被告存款的具体银行名称和地址且提供了担保和支付了担保金,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财产保全吗???(在不立案的情况下!!)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1.诉前财产保全,无需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诉前财产保全注意以下几点:

1.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因利害关系人尚未进行起诉,人民法院不可能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因此诉前财产保全应当由利害关系人申请后才能进行。利害关系人是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不一定是案件的当事人。、

2.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是在情况紧急,且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情况紧急一般是指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挥霍财产的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或者有行为表明被申请人将有转移、隐匿、挥霍财产的行为。所谓难以弥补,是指不采取保全措施,即便胜诉申请人的权益也无法实现,比如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后无其他财产或剩余财产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形。

3.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在司法实践中,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供的证据往往有限,法官一般难以对案件全貌及孰是孰非做出准确判断,但由于时间紧迫,为保证迅速做出裁定,以保护申请人的权益,法官在案件事实不清、责任不明的情况下进行了保全,错误在所难免,如果因保全错误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可以用申请人的担保财产对被申请人进行赔偿。同时,也能防止申请人滥用诉权,督促申请人谨慎行事,也对被申请人与第三人权利进行了保护。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要条件,如果利害关系人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4.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法对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进行了规定,赋予了申请人自主选择权,更加便利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充分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法妞结语: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手机等通讯手段普及,电子支付、网络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被广泛接受,伴随矛盾多元、数量激增的还有转移财产的手段多样化和快速化,积极使用诉前财产保全无疑是实现诉权的有力保证,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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