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作者:小小谷 | 创建时间: 2023-06-15
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那么,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徐浩律师解析。

一、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的远近及经济上相互依赖的程度,依法规定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的先后次序。各国规定的继承顺序有多有少,多的如1896年《德国民法典》设5个继承顺序,《日本民法典》设3个继承顺序。许多国家民法规定:生存的配偶不列为固定顺序,而和子女或其他继承人作为同一顺序进行继承。

在中国,有两个法定继承顺序:第1顺序为配偶、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第2顺序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国以法定继承为主,死者遗产依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开始,先由第1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1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1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或者被剥夺继承权(见继承)时,第2顺序的继承人才能开始继承。如果没有第2顺序的继承人,或者他们放弃继承,或者被剥夺继承权时,遗产就成为无人继承的遗产,分别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徐浩律师补充:

二、法定继承中遗产如何分配

根据《继承法》第13条,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②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徐浩律师曾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审监庭工作三年,审判实践丰富,从2011年至今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律师执行技能娴熟,对案件认真负责,能够很好的和法官沟通,以达到诉讼的目的。

徐浩律师总结:

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的远近及经济上相互依赖的程度,依法规定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的先后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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