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可以以员工不能胜任该工作为由,将其辞退?

作者:如沐春风 | 创建时间: 2023-07-30
单位是否可以以员工不能胜任该工作为由,将其辞退?

“不能胜任工作”在企业管理中需要有一个关键依据——考核制度来认定,考核制度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用工双方明确岗位职责,二是管理方履行告知义务,让员工知晓公司的考核制度以及考核方式,三是公司对员工考核的核心是围绕其岗位职责进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我女朋友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单位的理由居然是不能胜任工作,可是之前一直工作挺好的,有一次单位领导还夸奖她工作好呢。

真的很过分,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有补偿?

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金忠宝律师解答: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金忠宝律师解答: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劳动者没有具备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不能完成某一岗位工作任务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也可以把其调换到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协助劳动者适应新的岗位。如果用人单位尽了这些义务,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说明劳动者不具备在该用人单位的职业能力,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前提下,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金忠宝律师总结: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储有什么区别?两者刑罚有区别么?

哪些情况下买房,离婚时女方分不到房子?

经济性裁员应该留用那些人?法律对于留用的人员是否有规定?

邻居占用公摊面积应怎样处理?

工资基数是什么?工资基数有哪些用处?

提倡“黄昏恋”婚前财产公证 律师称财产纠纷调解难度太大

旅游消费该如何维权?正儿八经的旅游合同包含哪些方面?

取保候审期满但还未结案,取保候审是不是会被解除?

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布不公,还可以反悔吗?是否可以申请重新分配?

什么叫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有何不同?

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经过哪些程序?协议离婚可以委托办理吗?

以为是小罪,其实是重罪!这些法律误区一定要重视

对方犯罪坐牢能否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争取孩子抚养权走什么法律程序?离婚子女抚养权确认规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是否可以展开特邀调解?特邀调解是什么意思?

涉外婚姻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涉外婚姻公证?

与医院签订了和解协议是否还可以反悔?这个和解协议是否可以进行撤销?

购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防止房子打水漂?

妻子有了精神病,丈夫可以离婚吗?法院是否可以支持丈夫的离婚?

公司是否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房屋产权到期后,你的房子怎么办?

建设工程违约如何处理?建设工程违约如何索赔?

因承租人引起的物业纠纷,业主需负责吗?

没收财产有何含义?没收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国有企业如何改制?国有企业改制的流程有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共有部分都包含哪些?业主是否能够无偿利用?

债务人“救命”的三个期限是什么?三个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什么情况下是有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又该如何行使?

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企业破产,职工工资还能要回来吗?该怎样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