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买房,离婚时女方分不到房子?

作者:小胖吴 | 创建时间: 2023-04-10
哪些情况下买房,离婚时女方分不到房子?

结婚前,双方首要考虑的就是房子的问题,面临离婚的时候也不例外。谁让房子的价格高,还呈增值状呢!所以十有八九的离婚夫妻都会为了房子产生纠纷。而普遍家庭妻子似乎为家庭付出得更多,但是下面这3个情况下离婚,女方却分不到房子!浙江群策律师事务所马青律师解析。

1.男方全款买房,并且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

男方不管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是用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房,女方就无权分割房子。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了还是只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男方父母婚前出资给男方买房的,房产证没有女方的名字,房产属于男方,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

马青律师补充:

父母赠与的房产,没有明确表明赠与夫妻双方的,都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如果婚前买房的时候男女双方的父母都出钱了,那这套房产就视为男女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离婚的时候谁的父母出资多,谁占有房屋的份额自然就多,如果男方父母出了买房全部的钱,那女方自然无权分割。

3.婚前男方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女方对这套房无权要求分割。

就算女方在婚后负责装修房子,夫妻双方一起还的房贷,但是由于首付是男方付的,房产证上写的也是男方的名字,因此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还是作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但是离婚时男方对于女方共同还贷以及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应当给与女方补偿。没有还完的房贷视为男方个人债务,与女方无关。

马青律师补充:

4.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婚前取得房产证,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名字的,男方不承认女方出过资,或者女方无法证明不是赠与男方的出资款,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意思是,就算女方买房确实出资了,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男方给女方适当补偿。这种情况,比较特别,一般也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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