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的第一页及宝宝本人页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6周岁(含)以上有身份证的,需要身份证复印件; 16周岁(含)以上无身份证的,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临时身份证复印件;
16周岁以下儿童幼儿,孩子户口与父母在一起,需要孩子所在户口本的主页、关系索引页,孩子页,父母页,父母身份证及以上所有的复印件; 16周岁以下儿童幼儿,孩子户口不与父母在一起,需要孩子所在户口本的主页、关系索引页,孩子页,父母户口本父母页,父母身份证及以上所有的复印件,再加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证明孩子与父母的关系); 16周岁以下儿童幼儿,父母去世的,由顺位第二监护人负责办理,办理所需材料参考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