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手续
提交《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将原号牌交回。
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
换行驶证办理地点
使(领)馆、外籍号牌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理。
其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京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到本区县车管站办理。
换行驶证办理时限
补领、补换机动车行驶证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补领、补换机动车号牌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