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权公正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落知秋 | 创建时间: 2023-07-25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本文将介绍办理继承权公正所需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值得注意的是,以下资料仅供参考,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
办理继承权公正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继承权公正所需材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的网站上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放弃人亲自到所在市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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