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作者:国际小甜 | 创建时间: 2023-05-15
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

收养申请书。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不仅可以证明收养人的身份,而且可以证明收养人的年龄。

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无子女,有子女的只能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因此,为了掌握收养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要求收养人提交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是必要的。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由于提交该项证明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收养人是否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因此,医疗机构检查的项目应当仅限于这些疾病,不能擅自扩大检查项目,增加收养人的负担。

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