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五保户”?“五保户”是否可以继承?

作者:神奇的周 | 创建时间: 2023-05-17
什么叫做“五保户”?“五保户”是否可以继承?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法妞网友咨询:
我有两个爷爷!老大是所要说的五保户,老幺是我的亲爷爷!他以前是有亲生儿子的,但一直因为个人原因不认这个父亲,后经法院解除了父子关系,成了五保户。我爸爸就是他的亲侄子,平时我们家对他一直很好。吃,穿,劳动方面一直有我家扶持,偶遇疾病去世,村委会立即通知我们家,问我爸是否处理他的后事,处理的话就继承他所有财产,不处理村委会就自行处理,我爸说不处理,结果村委另找其他人员处理了他的后事,并继承了他所有财产,我现在就想不通,为什么村委会要找与他毫无任何关系的人员来继承呢?这个应该由村委会来处理的!他的财产应该是归村级,国家所有啦,为什么全部给了处理后事的那个人,我现在很想要回来这个财产,才能咽下这口气,请问懂法的人给予我帮助!

刘丹律师解答:
1、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从2006年3月1开始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新的《条例》删除了旧《条例》(1994年1月23日版)中关于“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规定;
2、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也就说对五保户的遗产进行分割时首先要分隔出属于他人财产。也就是村民赞助借予的财产(不包含赠送);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刘丹律师补充:
农村“五保户”是指根据国务院2006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件》规定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五保户”一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因此,由政府或集体组织给予其在吃、穿、住、医、葬方面一定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是一项社会保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五保户”与集体组织的供养照料有多种形式,有的签订了扶养协议,有的则直接依据相关政策对“五保户”进行各方面保障。对于“五保户”的遗产能否继承,1985年《继承法意见》第55条作了相应规定,基本处理原则是有抚养协议按照协议处理,如无扶养协议则允许继承人继承,但须扣回“五保”费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又作出了《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规定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按照1994年国务院《农村五保工作供养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即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刘律师结语:2006年国务院《农村五保工作供养条例》修订时又删除了上述第十八条、第十条规定的内容。综合以上规定来看,目前对于农村“五保户”的遗产能否由其继承人继承这一问题,如果“五保户”与集体组织有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能否继承要视协议内容而定,如果没有扶养协议,能否继承尚无明确规定,我们倾向于认同《继承法意见》第55条的规定。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户口上没有女方名字,孩子监护权属于谁?

前公司员工跳槽带走源代码后开了一家相同业务的公司,该怎么办?

购买空壳公司,如何查询这个公司账务和税务是否正常?

媒体人章文涉性侵,蒋方舟等亦称受其性骚扰

企业并购重组如何进行?企业并购重组中员工应该如何安置?

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数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限额是否有效

公司在对外合作交流中如何避免泄露商业秘密?

国家对50岁以上,没有工作单位,没有社保的人有没有新的政策保障?

净身出户究竟是什么含义?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净身出户?

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能否免责?

醉酒驾车出现事故,会怎么处罚?同桌酒友是否要担责?

律师遇到的最奇葩的离婚案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到期未结案的,还会再审吗?

不支付抚养费不能探望孩子可以吗?对方无理由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受益人的恶意”要怎么理解?

停工留薪期和伤残等级评定后的护理费按什么标准支付?由谁支付?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要补贴?用人单位有权收回补贴款!

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陷阱?如何躲开购房陷阱?

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后,引起的纠纷该怎么办?

探望权中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探望权中止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在恢复?

夫妻的共同财产设立独资企业,离婚时如何分割?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污染环境构成犯罪,是否一定会坐牢?有没有可能不去坐牢?

邻居欠我的钱,但是包工头欠他的钱,能否直接向包工头讨要?法律是否支持?

居住用房是否可以改为商业用房?改为商业用房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离婚后已经分割财产是否可以后悔?还能要求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仍在一起生活,但是遭受了暴力,该如何认定?法律上是否有规定?

催收函是否有具体要求?催款的催收函应该如何书写?

“同妻”到底是什么?丈夫隐瞒自己是同性算不算欺诈?

劳动派遣企业是否又一定的标准?劳动派遣企业是都有哪些要求?

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是怎么区别?什么人可申请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