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对外合作交流中如何避免泄露商业秘密?

作者:烟中隐约闪现 | 创建时间: 2023-06-26
公司在对外合作交流中如何避免泄露商业秘密?

甲公司系一家致力于研发智能系统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国内行业50强企业。甲公司已入围竞标一重要项目,在该项目竞标前期,甲公司参与了一次同行业的合作交流会,在交流会业务分享环节中,甲公司技术总监无意中提及所参与竞标的项目,该信息被同为该领域行业50强的乙公司得知。乙公司通过交流进一步获得了有关甲公司关于该项目的有关信息,乙公司根据所获得的信息参加了该项目的竞标,并最终战胜包括甲公司在内的其他公司,竞得该项目。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李永华律师解析

本案中,乙公司的行为,可以称作“商业间谍”,但乙公司的该“商业间谍”行为并未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乙公司的行为不道德,但不违法,乙公司出于市场竞争本身的机制,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并依法行为,对此亦无可厚非。甲公司技术总监无意泄露公司的商业信息,致使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乙公司加入甲公司参与竞标的项目,并因此竞标失败,最根本的原因亦在于商业信息(商业秘密)的泄露。

李永华律师支招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不但商业秘密应当妥善保护,即便是商业信息,亦应当妥善保护。在实践中,进行合作交流的同时就可能泄露商业秘密,同时,可能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况存在各种方式,在此,根据不同的情况,提出防范建议如下:

1.国内外同行之间交流,如何避免泄露商业秘密

限定交流的内容——可以限定在可探讨的未知领域,共同发展的特定领域,强调研究和合作、共同发展,不涉及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内容。

限定交流的范围——在参与交流会前,划定交流的范围红线,不属于交流范围的事情,排除在交流事项之内。

2.跨行业交流,如何避免泄露商业秘密

防范“商业间谍”——很多公司在跨行业交流中会过于放松,“商业间谍”充分利用这一情况,可轻易通过跨行业的交流会获得有价值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

防止“多重身份”——很多参与交流的公司名义上不是某一特定行业经营主体,但实质上是某一特定行业经营实体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李永华律师补充:

3.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时,如何避免泄露商业秘密

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时——应当特别约定有关合作资料、信息细节等内容在合作公司方面由专人负责,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作信息,防止发生泄露。

合作资料传输渠道必须规范——重要信息(商业秘密)必须通过加密方式传递,避免发生信息泄露。

公司之间合作终止后——相关信息资料文档及时交接、删除,避免被继续使用。

通过律师签订有关合作协议——严格审查签约主体的资质和信用情况,避免有关公司通过虚假合作协议骗取商业秘密。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国家对50岁以上,没有工作单位,没有社保的人有没有新的政策保障?

净身出户究竟是什么含义?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净身出户?

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能否免责?

醉酒驾车出现事故,会怎么处罚?同桌酒友是否要担责?

律师遇到的最奇葩的离婚案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到期未结案的,还会再审吗?

不支付抚养费不能探望孩子可以吗?对方无理由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受益人的恶意”要怎么理解?

停工留薪期和伤残等级评定后的护理费按什么标准支付?由谁支付?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要补贴?用人单位有权收回补贴款!

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陷阱?如何躲开购房陷阱?

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后,引起的纠纷该怎么办?

探望权中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探望权中止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在恢复?

夫妻的共同财产设立独资企业,离婚时如何分割?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污染环境构成犯罪,是否一定会坐牢?有没有可能不去坐牢?

邻居欠我的钱,但是包工头欠他的钱,能否直接向包工头讨要?法律是否支持?

居住用房是否可以改为商业用房?改为商业用房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离婚后已经分割财产是否可以后悔?还能要求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仍在一起生活,但是遭受了暴力,该如何认定?法律上是否有规定?

催收函是否有具体要求?催款的催收函应该如何书写?

“同妻”到底是什么?丈夫隐瞒自己是同性算不算欺诈?

劳动派遣企业是否又一定的标准?劳动派遣企业是都有哪些要求?

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是怎么区别?什么人可申请保外就医?

法院对医院进行罚款对不对?法院什么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罚款的?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离婚协议书是否要经过公证?

刘强东性侵女模?律师称不存在他与双方都不熟

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姓吗?离婚后给孩子改姓的手续如何办理?

股权代持表决权是什么意思?公司的股权和表决权有什么区别?

合伙企业欠税可以执行家庭财产吗?合伙企业欠税怎么办?

特别犯罪案例盘点,只有你没听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