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首先在全国各市的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办理身份证挂失申报;若身份证丢失,被盗,可持户口本到常驻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办理补领手续;如若离开常驻户口所在地,可到就近户籍派出所或办证大厅申报挂失;全国公安派出所,办证大厅设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接受,发还群众捡拾到的丢失身份证。
另外新规定,在全国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也能办理临时身份证;
异地申请换证,补领步骤: 首先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然后申请换证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再然后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证,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最后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温馨提示: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异地受理不增加发证周期,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发放时限: 公安机关应当自提交申请起六十日内发放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延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办理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核定,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为每证10元。
身份证照片要求: 不得穿制服,白色上衣; 如果戴眼镜,不能反光; 拍照时不能化浓妆,不能盘头,也不允许戴美瞳,不能戴耳钉,鼻环等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