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最佳混响时间视房间的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别。对于会场等以语言为主的场所,要求其具有一定的混响时间,同时还要有较高的清晰度,因此混响时间不能太长。通常选取1s左右。如会场较大,可适当延长混响时间。当混响时间小于1s时,清晰度并未得到提高,同时却使听到的声音显得比较干闷。而且缩短混响时间是通过加大房间的吸声能力来实现的,这意味着必须增加吸声材料。
对于尉院、音乐厅等以音乐为主的场所,其混响的要求与音乐的性质有很大的关系。一般来说,轻快的音乐需要较短的混响时间,一般在1s左右,而雄壮的音乐则混响时间应稍长一些,大约2s。
如果声音通过音响设备如录音机、收音机等传播后再收听,则收听到的声音包含了发声房间的混响过程及听声房间的混响过程,因而我们应选择这两个场所最佳的混响时间。
当发声房间的混响时间较长时,我们从这个房间记录或传播的声音已包含了混响声,如果把这声音进到混响时间较长的听声房间去播放,则听到的声音的混响时间更长,我们将会感到清晰度降低。
如果发声房间的混响时间较短,在记录或传播后送到混响时间也较短的房间去播放,则声音较“干”。如果送到混响时间较长的房间去播放时,其效果则较好。现在的音响设备中大多带有人工混响器,可以将混响时间短的场所传出的声音按实际需要附加人工混响,以获得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