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总公司盖章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1)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
(2)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 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供
(3)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变更营业场所提交
(4)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分公司变更负责人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现场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批→告知结果及取证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