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这说明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即交通肇事行为产生以下五 方面的行政义务:一停车义务;二保护现场;三抢救伤者和财产;四报警;五听候处理。这五种义务属于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义务。其中抢救伤者和财产亦是刑事义务。
网友认为:
逃逸的,一般认定为全责。少数情况,他有证据证明,例如行车记录仪视频或者现场摄像头资料证明受害者闯红灯,也可能判主责,不过即便是行人闯红灯,多数情况也是肇事者全责。
很不幸事情发生在自己家里,现在根本无法冷静下来。看来今后要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更要遵守交通规则。
网友提问,是这样的,监控显示:行人在人行红灯期间通过斑马线,被超速无牌照的摩托车撞倒,然后对方停了一下就跑掉了。后面的肇事车辆以天气昏暗视线不清为名也都没有停下。我只是想知道,就算行人有过错,主要责任也是在逃逸的那一方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