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理流程

作者:落知秋 | 创建时间: 2023-08-11
申请条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412号)附件第67项:“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一、申请资料齐全; 二、所生产装配的假肢和矫...
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理流程

操作方法

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表

假肢制作师(一名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假肢制作师(一名以上)《执业资格证书》证书持有人《身份证》

假肢装配工或矫形器装配工(二名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假肢装配工或矫形器装配工(二名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身份证》

假肢、矫形器制作专用设备购置发票

办公和制作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法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后,进行材料初审,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情况属实的发给《资格认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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