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今天与朋友们沟通的是,在财务环节,企业固定资产,如何一次性计入成本的问题。
在2014年1月1日起,会计准侧明确提出,在下面情况下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进入企业的当期经营成本。
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的情况: (1)、税法规定的特殊领域(详见相关法规规定); (2)、科技型企业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且资产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 (3)、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
知道了这个情况,朋友们会问,为什么要一次性计入成本呢?这对固定资产处理有什么好处?
其实,若不一次性计入成本的话,固定资产是按年减掉累计净残值,累计折旧分摊成本的。这样的话固定资产要通过最少5年以上的时间,甚至有些设备要10年20年才可以摊销完毕。
对于企业盈利能力比较好的情况,就会造成成本项与利润项的区间差过大,多缴纳所得税。那么,国家也是鼓励企业的发展,愿意企业在上述情况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抵减成本,这样就可以用以冲减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法降低当期所得税缴纳金额。
具体的财务操作流程如下: 例如,一个企业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采购为10万元,采购了一台设备。 那么采购时: 借:固定资产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全额计提累计折旧: 借:累计折旧:10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
当企业固定资产抵减时,引入费用化科目,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00000 贷:累计折旧 100000
至此,企业的固定资产以费用化支出的形式一次性进入了当期成本项。
当然,关于固定资产的相关抵扣方式,在2018年1月又出台了一个新的财税政策,里面提到可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用企业18年后新购固定资产进行应纳所得税抵减,其道理基本相似,只是涵盖的更广,且不需要通过账面财务处理,而是通过税法上的方式处理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