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一是以直接融资为主的合作。小贷公司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政策规定不可以向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在这种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面临资金不足时,就向银行融资。这是目前商业银行与小贷公司最普遍的一种合作方式。
二是以联动营销为主的合作。小贷公司按政策规定只能在本区域经营,在此背景下小贷公司必须精耕本地市场。如上海某小贷公司除和商业银行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共建营销平台以外,还将营销区域划分为四大营销区域,安排专人负责服务区域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经济开发区、私营经济城等,全力打造客户平台,为销售工作夯实基础。小贷公司利用这一平台为商业银行推荐客户,并提供配合贷前调查。
三是以联合贷款为主的合作。政策规定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小贷公司由于资本金有限,有时无法满足优质客户的资金需求,因此可以商业银行开展联合贷款合作。如某商业银行的“接力贷”。“接力贷”是指小额贷款公司的授信中小企业,从某商业银行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贷款。企业的融资成本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正常的银行利息,用于支付给银行;另一部分是贷款承诺费,用于支付给小贷公司。合作协议规定,如果贷款满足约定的转让条件时,某商业银行有权将贷款转让给小额贷款公司。
四是以贷款保障为主的合作。为保障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对小贷公司推荐给商业银行的借款客户,小贷公司应相应提供一笔同金额的备用贷款,该笔贷款专项负责解决若借款客户出现经营问题导致对商业银行还息、还本困难后,对该客户放款,以缓解客户的资金压力,这种合作模式的优势在于小贷公司利用自身本土优势和灵活的贷款条件,既帮
五是以建立区域小企业信用数据库为主的合作。多数商业银行会存在郊区网点的空缺问题,并可能相应产生市场熟悉程度的问题,小贷公司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缺陷。在经过整合后,可以就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互相配合,择机建立商业银行与小贷公司的联合数据库,为双方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奠定基础。
六是以小贷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工程招投标为主的合作。商业银行应积极参与小贷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工程的招投标,争取中标后全面为小贷公司提供结算代理,代政府监管、接入人行征信系统、代理对贷款客户管理等业务,以多角度、深层次的业务合作巩固双边关系,提升合作品质。七是以专项评估为主的商业银行面向小贷公司的技术输出合作。根据小贷公司需求,商业银行技术输出专家团队对小贷公司小额信贷业务整体情况和各项能力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同时,对照国内外小额信贷业务的最佳实践,对小贷公司小额信贷业务提出改进意见,为小贷公司提供小额信贷业务未来发展建议。
七是是以制度设计和产品开发为主的商业银行面向小贷公司的技术输出合作。根据小贷公司需求,商业银行技术输出专家团队为小贷公司量身设计小额信贷组织架构、管理机制、运营模式和业务流程;协助小贷公司研究制定小额信贷业务营销条线、产品条线和风控审批条线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商业银行技术输出专家团队利用银行自身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与小贷公司合作开发一些适合小企业和区域市场特点的产品。该款产品银行和小贷公司共同命名、联合推广和销售,产品除放款主体和贷款利率不一样以外,在审核要求、贷款条件上均可保持一致。
八是以业务培训为主的商业银行面向小贷公司的技术输出合作。根据小贷公司的需求,技术输出专家团队对小贷公司小额信贷队伍进行制度、产品、营销、风控等业务领域专业化培训。协助小贷公司培养小额贷款业务核心骨干力量,帮助信贷人员了解掌握小额贷款核心技术。
九是以市场拓展为主的商业银行面向小贷公司的技术输出合作。根据小贷公司的需求,技术输出专家团队“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对小贷公司小额信贷队伍的业务实践和市场拓展进行指导,协助小贷公司营销新产品,开展新业务,做大业务规模,控制信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