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暴力和取得财物是要结合起来看的,不能分割开来。使用暴力和取得财物的方式有以下四种组合:(1)使用严重暴力,当场取得财物;(2)使用轻微暴力,当场取得财物;(3)使用严重暴力,事后取得财物;(4)使用轻微暴力,事后取得财物。 (1)是抢劫,(2)(4)是敲诈勒索,(3)前罪和敲诈勒索罪形成牵连关系,应运用罪数理论加以处理。
网友认为:
我个人认为还要结合当场环境和人物来考量。不同被害人在不同环境下对暴力程度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一个小混混对一个成年人拍一巴掌要钱难以被评价为抢劫,但是对一个6-7岁的儿童拍一巴掌可能就存在两罪的交叉了。如果两三个小混混在偏僻的地方对儿童用暴力胁迫(未必真的出手),就可以考虑抢劫罪了。
总结起来,区别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主要看一点就够了,即对被害人的威胁后留给他的选择空间——抢劫罪:你必须给钱。敲诈勒索罪:你最好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