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作者:清风拂面 | 创建时间: 2023-03-24
以北京市的公积金提取规定为例。...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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