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操作流程说明

作者:小橘猫 | 创建时间: 2023-07-27
复杂的租赁业务涉及四方主体。...
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操作流程说明

操作方法

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署租赁物买卖合同;

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该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

租赁公司向银行申请保理融资业务;

银行给租赁公司授信(强调项目公司)、双方签署保理合同;

租赁公司与银行书面通知承租人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银行,承租人填具确认回执单交租赁公司;

银行受让租金收取权利,给租赁公司提供保理融资;

承租人按约分期支付租金给银行,承租人仍然提供发票,通过银行给承租人;

当租金出现逾期或不能支付情况时,如果银行和租赁公司约定有追索权,承租人到期未还租金时,租赁公司须根据约定向银行回购银行未收回的融资款,如果供货商或“其他第三方”提供租金余值回购保证或物权担保的,由供货商或其他第三方向银行回购银行未收回的融资款。如果是无追索保理,则保理银行不得对租赁公司追索,只能向承租人追偿。

温馨提示

本经验是依据本经验发表之日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如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则本经验可能需要调整。
如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则本经验可能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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