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一、需提交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门牌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地名委员会或公安部门变更情况证明(原件) (3)产权人姓名更改的,提交当地派出所证明以及登报声明的资料(原件) (4)登记机构认可的房产测绘资料(原件) (5)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 复印件) 填 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二、办证程序: 受理登记申请 →权属审核→公告(必要时)→核准登记→缮证→收费、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归档 三、办事时限: 上述证件齐全,二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只收取工本费 五、领证须知: 领证时,由房屋所有权人凭身份证,本所开具的收件收据领取,委托其他人领取时尚需出具由所有权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 具体补办手续为如下: 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规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如果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请到九问律师网房产纠纷频道找河南郑州律师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