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过程又是如何规定的的?

作者:没什么大不了 | 创建时间: 2023-08-05
如何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过程又是如何规定的的?

近年来,合伙企业的发展势头较高。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由于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护,理论上来讲,在这种无限责任的压力下,更能提升企业信誉;而且,合伙企业也盈利更多,因为合伙企业交的是个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这也是其高风险成本的收益。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合伙企业也不例外。虽说合伙企业的连带责任,可是很严重的责任,严格来说,合伙企业是要求无限连带责任的,通俗点来说,就是自然人直到死亡的前的那一刻也是要求承担责任的。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投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 根据新发优于旧法 应当是可以投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

但是根据公司法的立法原则 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是否与立法精神相违背?若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承担何种责任 无限? 有限?(有投资普通合伙企业的资产承担有限还是以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认缴出资作为责任承担范围?)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而且既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理由:

1、合伙企业法只禁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为普通合伙人,并没有明文规定所有公司都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公司是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

2、注意公司法第15条中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这就是给公司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留了一条后路,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就是这条开这条后路的依据,虽然合伙企业法没有明文规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从立法精神上看——没有禁止即允许,因此,公司当然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虽说合伙企业的连带责任在理论上来讲有利于保护债权人,但在现实生活中操作起来往往不然。如果一个合伙人有能力还清整个企业的债务,而其他合伙人连还清自己那份的能力都没有时,按连带责任来讲,这个有能力的合伙人应该还清企业所欠所有债务。但要是这么做了,接下来自己先偿债的一方就很难找其他合伙人还清债务了。这样子下来,就会出现很多不能协调的地方,一旦处理不善合伙事务也就走到尽头了。

关于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有以下几点是需要注意的:

1、关于合伙人的人数。合伙人数应不少于2人。若出资人只有1人,则是独资企业而非合伙。合伙企业法未规定合伙企业的人数的上限,即合伙企业人数没有上限限制。

2、关于合伙人的行为能力。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能承担无限责任。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合伙人,无行为能力人当然更不得作为合伙人,所以只有18周岁以上的人和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才能作为合伙人。

3、关于合伙人的职业禁止。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具体包括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及警察。

4、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来源。合伙人必须向合伙组织出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技术等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是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合伙人资格取得的必备条件。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一)申请人与登记机关

设立合伙企业,应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

(三)登记

企业登记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人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不予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法妞结语: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法并未规定非公司企业不能使用“公司”字样,且使用“公司”字样并不当然表明企业的责任形式,而且我国事实上也存在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采用“公司”字样的现象,所以,合伙企业可以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公司”字样。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究竟股权是否可以质押?股权质押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情形又包含哪些?

如何看待金庸状告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

公司以不适合工作岗位为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怎么看待新乡禁止三轮和四轮电动车

刑事案件究竟怎样可以撤诉呢?哪些刑事案件可以进行撤诉?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的又应该怎样认定?

房产营业税是怎么算的?房地产的营业税税率是多少?

老公婚前投资的公司,婚后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老公婚前投资产生的收益吗?

和解作为三大破产程序之一,你是否真的了解?和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是否存在刑事中的证人保护制度?刑事案件中的证人保护制度是什么意思?

刑罚中的附加刑必须附加吗?附加刑种类又都包含哪些内容?

刑事附带民事于一般民事程序有何分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内容,你都了解吗?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走简易程序?哪些案件是可以走刑事简易程序?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怎么办

追诉时效的期限

故意杀人未遂认定以及量刑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定义分别是什么?怎样分辨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

被保释的人是否真的自由了?保释出来以后还要遵守什么规定?

吸毒是否触犯刑法?持有毒品达到多少标准才会构成犯罪?

股权设计很重要吗?股权设计为何如此必要?

公司股东一般会有哪些权利?股东的权利内容又是什么样的?

股份公司可以怎样设立?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契税是什么

网络侵权的责任主体有哪些?网络侵权是否有具体的法规?

保外就医的条件究竟有哪些?什么人才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别人刷信用卡为何我要还?前男友刷卡送的礼为何银行让我还钱?

什么叫转化型抢劫?转换型抢劫都包括哪些情形?

公司和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如何辨别公司和企业?

泄露公民信息已经入罪了?泄露公民信息的法规又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