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已过怎么处理?

作者:滴水穿石 | 创建时间: 2023-06-06
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已过怎么处理?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那么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已过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后,乙公司向甲公司发账函(单),内容写明至某某日至甲公司还欠乙公司××钱。问题是;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对账函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吗?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学先律师解答:

如果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发对账函是不能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对方仍可以已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具体是否过诉讼时效,需要看您与对方的买卖合同上如何约定的,以及事后是否存在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要求对方履行,或者对方同意履行等情形来判断。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黄学先律师解析:

一、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国《合同法》除了在第129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又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传统大陆法系的规定来看,这1年的规定是与瑕疵担保的内容联系在一起的。由于原来中国违约责任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学理和相关立法都承认在买卖合同中有物的瑕疵担保,因此规定一个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是必要的。

黄学先律师,2000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专注《合同法》领域18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系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圳市南山区桃源社区法律援助律师。曾在数家上市公司担任法务/风控部门负责人,现被多家大中型企业聘为常年法务顾问,法学功底深厚,且18年的专业积累与沉淀,数百委托之圆满解决!专注于合同争议/纠纷、经济纠纷类案件的办理与研究。涉及财产保全、违约金/赔偿金主张、质量鉴定、谈判调解、担保追偿、出资查明、反诉、拍卖、管辖权等法律问题,专业、高效的解决纷争,避免诉累。

黄学先律师补充:

二、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已过怎么处理

1、在通常情形,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买卖标的物交付后3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所以诉讼时效已过就不能在诉讼了。

2、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3、中国《合同法》除了在第129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又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如何界定变更工作地点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车检注意哪些问题?

全国最长的国道是哪一条?

离婚女方能得到多少财产?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房企倒闭谁来担责?

老太骑电动车受惊倒地轿车没碰也要赔合理吗?

死亡时人想什么?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后果有哪些?民间借贷纠纷中怎么维权?

新婚当天婆媳两人为处理份子钱争得面红耳赤怎样看待?

重婚罪应收集什么证据?一方重婚罪应如何处罚?

车上放甩棍会违法吗?

离婚意味着什么?

拼车后给车费合理吗?

老夫少妻的婚姻生活究竟过得怎么样?

社保交二十年个人帐户25000元退休工资能领多少?

工程项目中承包人是什么?建筑工程开工前需办理哪些证件?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有哪些条件?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哪些?

县城一套房100万是否虚高?

后车刹车不及撞上前车有责任吗?

夫妻一方出轨的情况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自驾睡在车里违法吗?

瓷房子值多少钱?

身份证电子化如何看待?

身份证电子化对生活有什么影响吗?

三里屯缉毒是怎么回事?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户口不在农村祖辈留下来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80年代的自行车放到现在是多钱?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越南工厂被迫倒闭?

女方行使探望权,必须在男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