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提出离婚的,男方有权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作者:没什么大不了 | 创建时间: 2023-08-01
孕妇提出离婚的,男方有权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在女方怀孕的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就算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但是怀孕的女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如果孕妇想要起诉离婚的,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还有两个月分娩的孕妇现在提出离婚,如果将来男方是否有权利要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一时间找不到工作,是否就得让出抚养权?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张妙琳律师解答:

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男女双方达不成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正在被劳教、被监禁的人起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引起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对于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已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张妙琳律师解析:

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

《婚姻法》规定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的规定就体现了上述对她们的特殊关怀。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一规定说明三个问题:

1、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内,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

2、女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离婚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受理。

3、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才可以受理。这就不难看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明确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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