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上是否承认子女过继?子女过继得有关规定又是什么?

作者:没什么大不了 | 创建时间: 2023-06-29
我国法律上是否承认子女过继?子女过继得有关规定又是什么?

子女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又叫立嗣,主要是指没有儿子的男子,立同族的子侄为传宗接代之人,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立嗣的性质并不等同于法律上的收养。收养是指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以设立亲子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法定的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终止。其实,本质上子女的过继就是一种收养的关系,准确的来说只是一种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网友咨询:

我父母健在,我今年14岁,父母想把我过继给亲姑姑,双方都同意,请问能否被过继?过继了能把户口迁到我姑姑名下吗?

吴洁律师解答:

现在法律是不承认过继的,只有收养!你父母和你姑姑必须符合收养法中送养人与收养人的规定,并且办理收养登记。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只有这样才是合乎法律的,这样自然可以迁户口了。

吴洁律师补充:

在1992年以前,我国认可事实收养关系的存在,且未强制性要求订立书面协议并办理收养手续。在不妨碍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生父母与养父母成立契约,口头或者书面均可被认可。收养契约虽为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契约,但幼年子女的生父母亦可与收养的父母成立契约,将子女交其收养。只不妨碍子女利益,在习惯上(如近亲辈分)又无妨碍,即应认为是合法的契约。收养契约,无论写成书面或口头订立皆可,只要确能证明,均为有效;1992年4月后,收养需订立书面协议,且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后,收养关系成立。我国《收养法》自1992年4月1日施行,其中第15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

吴律师结语:养父母或者生父母任何一方对事实收养构成的抚养关系不予认可的,或者是基于继承财产分割等情况而产生的抚养权归属纠纷。已构成事实收养一方为取得抚养权,可尽可能多的向法院提供各类证据材料:如收养协议、居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相关证人证言、家庭健康档案、日常的生活照片等内容。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企业虚假宣传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企业虚假宣传将面临怎样的后果?

毕业季来临,房屋租赁会出现哪些问题?房屋租赁问题有该如何解决?

军人离婚要征得对方同意吗?军人离婚要注意哪些程序问题?

发生工伤后应该如何认定?工伤又是如何赔偿的呢?

非婚子女的监护权怎么办?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在社交媒体上使用他人原创图片侵权吗?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人员能买厂房吗?

高利贷是否收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对高利贷是有什么样的规定?

限购令可能引起哪些纠纷

员工节假日期间的工资应如何发放?公司是否需支付加班费?

工伤可以“私下和解”吗?签订的“私了”协议有效吗?

什么叫侵权责任?究竟应该包括哪几种呢?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法律对此是否有规定?

因家暴离婚怎么离?家暴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贷款买房后续如何还贷?贷款买房离婚后由谁偿还?

因公司原因致部门撤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试用期届满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何取得?夫妻共同财产举证要注意哪些问题?

只有离婚调解书可以再婚吗?离婚调解的好处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合法吗

产品责任案件的法律解决是如何规定的

如何避免与企业名称、商标相关的域名被他人抢注的风险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有必要慎重选择取保候审保证人吗

借条如何写才有效?借贷关系中的利息约定多少才合法?

婚前债务容易引起哪些纠纷?婚前债务有哪些处理原则?

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什么条件下收养关系可以解除?

起诉离婚如何做好诉前准备?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租房不易,且租且珍惜:租房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