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立的共同遗嘱,母亲可以单方面更改遗嘱吗?

作者:落知秋 | 创建时间: 2023-05-06
父母双方立的共同遗嘱,母亲可以单方面更改遗嘱吗?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是处理遗产的一种方式,而遗嘱有很多,被继承人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遗嘱的形式,如果被继承人是夫妻双方的,可以共同订立遗嘱。

网友咨询:

1:父母在世的时候共同立下遗嘱(公证过),将他们的房产给其中1个儿子,现在父亲过世,母亲能单方面改遗嘱吗?

2:如果办理过户,是现在办理,还是要等父母都过世了再办理?

3:办理过户的时候,是否需要别的子女签字?

天津津辉律师事务所刘汝冰律师解答:

父母生前共同立的遗嘱,现在父亲去世,母亲能改。

但是母亲只能改属于自己的财产部分,不能更改父亲的遗产部分。

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对自己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变动、更改。“变更”包括“补充”“部分撤销”。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如果办理过户,要等父母都过世了再办理

办理过户的时候,是需要别的子女签字的。

刘汝冰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

1、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了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共同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若不为法律禁止,不违背公序良俗,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认定遗嘱有效并无法律障碍。

2、夫妻共同遗嘱的订立除应遵循《继承法》关于遗嘱订立的相关要件外,还应具备:

(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

(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

(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如何撤销夫妻共同遗嘱

夫妻设立了共同遗嘱以后,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或一方撤销该共同遗嘱。

1、夫妻双方或一方立共同遗嘱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因为遗嘱并非夫妻的真实意思,所以应当允许立遗嘱人撤销,但应该通过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2、夫妻二人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撤销先前订立的遗嘱。但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撤销该份遗嘱应当到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手续。

3、一方撤销。订立共同遗嘱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对原先所立共同遗嘱进行撤销。但共同遗嘱中明确约定撤销条件,在条件不具备时,其撤销权应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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