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检验期限为多久?责任认定书复议流程如何?

作者:清风拂面 | 创建时间: 2023-05-2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检验期限为多久?责任认定书复议流程如何?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时间限制,这就是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交通事故处理,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检验期限为多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起诉怎么进行?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甘忠良律师解析。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检验期限为多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甘忠良律师补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流程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甘忠良律师补充: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起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的有关批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交通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

1、投诉和反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向同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投诉或反映,相关部门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新的认定书。

2、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意见,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如果法院认为事故认定书确有错误,其可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判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并据此作出相应的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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