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债务离婚时一方清偿?离婚所欠债务怎么处理?

作者:小小谷 | 创建时间: 2023-07-21
哪些债务离婚时一方清偿?离婚所欠债务怎么处理?

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有时夫妻离婚也是要偿还一些债务的,那么,哪些债务离婚时一方清偿?离婚所欠债务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呢?跟孩子的抚养权有关系没有

我们是申诉离婚的,有两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三岁,过错在男方,他有外遇,我想两个孩子都归我?有可能不?还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浙江贞信律师事务所吴伟华律师解答:

你好,原则上离婚财产是一人一半,平均分配,有过错的一方少,孩子归属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良好的一方,孩子有一定的财产分成。

一、哪些债务离婚时一方清偿

吴伟华律师普法: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由此看来,债务清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当所支付的费用或所负债务为共同生活所需时,即使不是双方共同所为,或是未经他方同意,他方也要负清偿责任。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去商店购买生活必需品,或带孩子去看病,或向双方应尽赡养义务的老人支付赡养费等等,另一方有负担清偿的义务。又如夫妻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房,婚后房屋由双方共同居住且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对房款有共同偿还之责任。

二、离婚所欠债务怎么处理

吴伟华律师解析: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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