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车辆过户(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
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过户流程
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交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机动车所有人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提交双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汽车过户的,应先经所在地县〈市、区〉车管所〈组〉审核签章)。
交验机动车辆后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按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交回《机动车行驶证》(须换发号牌的,同时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微机公开选号、领取机动车号牌(在同一辖区内,双方车主均为单位或均为个人,且使用性质不变的,原号牌不变)。
安装号牌、拍摄车辆照片、领证。
办理转籍
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交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提交双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汽车转出的,应先经所在地县〈市、区〉车管所〈组〉审核签章)。
交验机动车辆后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交回《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领取机动车档案。
费用
代办费用:委托经营公司代办费用一般在200元左右。(由于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这笔费用省不掉,也就是说即便熟人之间买卖也需要委托经营公司代办)
过户费用: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 例如:2001年的普桑评估价为6万元,过户手续费:6万元×5‰=300元。 注意:“过户手续费”与该车实际成交价格无关。如果该车实际成交价为5.6万元,还是以评估价6万元为基准计算。
其他费用:评估车辆费180元,验车费80元,打票150元。
其他
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过户完成后,还要进行养路费和购置附加税、保险的车主变更,凭本人的行驶证原件就可以办理。
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